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8.00 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83%;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7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基于经营管理或发展需要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致使公司按照有关回购规则或监管指引不得实施回购,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2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占公司净资产、流动资产等的比值均较小,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即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良好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变化不大,仍符合上市条件;
5、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81 元/股,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股
票收盘价格为 12.39 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 2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6.81 元/股,公司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
价格为 16.35 元/股(2024 年 1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7 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股
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票分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分红除息等情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0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883%;按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76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
23.08%,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 2.49%;货币资金项目余额为 14,765.90 万元。2023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02.27 万元。
公司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回购。预计本次回购对公司的资金状况、财务结构和正常运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公司董
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及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 18.00 元/股(含)
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77,777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883%。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56,743 12.5439 38,034,520 13.53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809,924 87.4561 243,032,147 86.4678
股份总额 281,066,667 100 281,066,667 100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00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55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766%。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256,743 12.5439 40,812,297 14.52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809,924 87.4561 240,254,420 85.4795
股份总额 281,066,667 100 281,066,667 100
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有利于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30,126.70 万元,货币资金金额 14,765.9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00,093.12 万元。按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