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6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
集成服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30 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3.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33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8,034,846.2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54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投
额 资金额
1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27,193.64 11,573.80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715.50 15,715.5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8.00 6,708.00
4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11,522.95 11,522.95
5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283.23 3,283.23
合计 64,423.32 48,803.48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减“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 8,910.62 万元,将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含孳生利息)用于“智能
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使用进度
1 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11,573.80 11,573.80 11,671.54 100.84%
2 信息化系统升级项目 15,715.50 6,804.88 7,038.83 103.4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8.00 6,708.00 7,523.40 112.16%
4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 11,522.95 20,433.57 18,097.58 88.57%
项目
5 装配式建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283.23 3,283.23 3,283.23 100.00%
合计 48803.48 48,803.48 47,614.5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的推广应用
项目广州“三、五号线环控系统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深圳“4 号
线一期车站空调系统能源管理项目”已完成部分站点改造施工,但受到部分站点改造施工工程进度滞后等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
服务项目”进行延期,将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 2024 年 10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项目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自身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智能超高效地铁环控系统集成
服务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地铁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地铁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