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王玉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选举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选举王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岗位任职条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王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治明先生、徐晴女士、罗志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志青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朱为缮、黄添顺、张春艳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