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5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00 在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冬广场 32 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玉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
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
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
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
河区。
为加速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在上海市虹口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款项支付、
产权交割等)。本次交易款项公司将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形式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