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Zhongtian Rocket Technology Co., Ltd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创业大厦八楼 C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3,884.81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发行
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94 元
发行日期: 2020 年 9 月 1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5,539.2313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
的承诺: 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
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四院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
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股东航天投资、国华基金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
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
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
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四十四所、四十三所、陕航集团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
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
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
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股东新天塬投资、进步投资承诺:
“1、本单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单位将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
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单位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鸢辉投资承诺:
“1、本单位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单位将依法回购违反本承诺卖出的股
票。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单位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9 月 14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控股股东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四院承诺:
"1、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