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1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
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4,000,000 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104,00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基于前述,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80,000,0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104,000,000 元
人民币,将总股本由 80,000,000 股变更为 104,000,000 股,并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其中,《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完成(完成中登公司股权登记手续)为前提。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结合前述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8,000 万元。 10,4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400
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