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3004 深市 声迅股份


首页 公告 声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声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7

声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均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独立董事)

    2、董事长:谭政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长谭政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董事聂蓉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董事王娜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董事长谭政先生、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董事聂蓉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成员:季景林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
  (二)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担任公司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简历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季景林先生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谭政先生

    2、副总经理:楚林先生、聂蓉女士

    3、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娜女士

    4、技术总监:姬光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简历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楚林先生、姬光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电子信箱:ir@telesound.com.cn

    联系电话:010-62980022

    传真号码:010-62985522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刘建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31,250 股,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240,400 股,刘建文先生持有合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的股份,刘建文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铂金先生、谭秋桂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本次换届完成后,余和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技术总监,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和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其妻何丽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306 股,余和初先生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楚林先生、姬光先生简历

    1、楚林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干警;1995年5月至2002年3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姬光先生,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1 年至 2015 年任声迅股份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 12 月任声迅股
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
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院长。现任
声迅股份技术总监、北京市安全防范报警与安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安防大数据处理与应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姬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