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监高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保证提供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监高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上述 5 人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3,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8%,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 占公司总 持有无限售流 持有限售流通
姓 名 职 务 露日持股数量 股本比例 通股数量(股) 股数量(股)
(股)
赵宾方 董事 210,000 0.1050% 52,500 157,500
张志兵 董事、副总经 210,000 52,500
理 0.1050% 157,500
张宏 董事、副总经 200,000 42,500
理 0.1000% 157,500
杨孝林 监事会主席 90,000 0.0450% 22,500 67,500
段林庆 监事 54,100 0.0271% 13,525 40,5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 减持 减持 减持
姓 名 数量(股)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方式 价格 原因
股本比例
公司首次公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赵宾方 52,500 开发行前所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0.026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公司首次公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张志兵 52,500 开发行前所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0.026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公司首次公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张宏 42,500 开发行前所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0.021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公司首次公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杨孝林 22,500 开发行前所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0.0113%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持股份
的 6 个月内
公司首次公 自本公告披 集 中 竞 视 市 场 股东自
开发行前所 露之日起 15 价交易 价 格 确 身资金
段林庆 13,525 0.0068% 持股份、二 个交易日后 定 需求
级市场购买 的 6 个月内
股份
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和减持意
向的承诺,参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赵宾方、张志兵、张宏、杨孝林、段林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规定,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相关意向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股东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披露信息。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