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发布
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秦跃中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 月 29 日减持公司股份,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006,300 股,减持后秦跃中持有公司股票39,19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0%。
公司于近日收到秦跃中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24 年 12
大宗交易 月4日至12 20.25 1,680,000 0.84%
月 5 日
秦跃中 2024 年 12
集中竞价交 月 3 日至 22.74 592,000 0.30%
易 2024 年 12
月 5 日
合计 - - - 2,272,000 1.14%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一、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秦跃中
住所 山西省壶关县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壶化股份 股票代码 003002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B 股等)
A 股 2,272,000 1.14
合 计 2,272,000 1.1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秦跃中 39,193,700 19.60 36,921,700 18.46
长治市方圆投资 53,150,000 26.58 53,150,000 26.58
有限公司
秦东 20,000,000 10.00 20,000,000 1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2,343,700 56.18 110,071,700 55.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43,700 48.67 95,071,700 47.5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0 7.50 15,000,000 7.5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本次变动为履行前期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计划在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3%。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控制人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006,300
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减持 4,278,300 股,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跃中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
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计划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秦跃中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