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1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马培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4,9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1875%)的股东马
培元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6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仔食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马培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培元持有公司股份 24,948,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6.1875%。
3、股东马培元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马培元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 8,064,0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l%。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马培元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公司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马培元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在减持期间,股东马培元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部分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马培元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培元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股东马培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