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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8

奥海科技: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沁泽通达”)部分股权并增资,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将以交易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因沁泽通达股东之一吕敏系董事刘昊、刘旭之外甥,此次收购视同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刘晶晶,自然人,身份证号码:430481********2371,现任沁泽通达法
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交易完成前持有沁泽通达 90%股权。

    2、吕敏,自然人,身份证号码:362427********1119,现任沁泽通达监事,交易完成前持有沁泽通达 10%股权。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9845639X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晶晶

    注册资本:4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劳动社区兴业路老兵蘅芳工业城厂房西座2 层 202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脑周边产品、手机配件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信息服务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海运、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代理报关;仓储代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跨境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货物全球流通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主要销售 3C 电子类,运动户外、个人护理和家居类等产品,公司本次拟收购及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品牌业务的发展,利用其专业的运营和营销团队等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
业绩的影响需视交易各方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的交易内容尚需进一步沟通协商,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次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涉及关联交易的操作过程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平台的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收购并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平台的发展,利用其专业的运营和营销团队等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筹划收购深圳市沁泽通达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情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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