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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奥海科技: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体负责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现为了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适应,经公司审慎研究,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0 年报审计机构。该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0 年报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4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
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华一路 123 号深圳中国人寿大厦 1505、1506 单元,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容诚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伙人
106 人,含首席合伙人 1 人;注册会计师 860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新华,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继峰股份、木林森、德方纳米等二十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奥特讯、山东航空、华谊嘉信、捷捷微电、万润科技等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具有 12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总收入共计 105,772.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69,691.5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557.89 万元;为 210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
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潘新华,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继峰股份、木林森、德方纳米等二十多家公司提供服务,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8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奥特讯、山东航空、华谊嘉信、捷捷微电、万润科技等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包括上市及年审、并购重组等,拥有丰富的审计从业经验。具有 12 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近 3 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 1 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7】28 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
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前认可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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