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3 年 8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6,539,22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39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6,521,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38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604,9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5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0,587,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7,9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97%。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李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张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赵之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赵之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巴音及合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巴音及合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张国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张国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李云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李云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选举李后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李后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余国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余国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于严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于严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选举丁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96,53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4%。
根据表决结果,丁雪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高春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96,52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8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0%。
根据表决结果,高春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96,539,2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604,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卢冠廷、严家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