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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宝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8,22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7,10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首次授予的 78 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1,668,69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将对预留授予的 86 名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当期不得解除限售的 468,9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22,96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4,266,065 股变更为 182,043,10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84,266,065 元减少至 182,043,105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
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证券部

  3、电子邮件:bm@bmseiko.com

  4、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5、邮政编码:51608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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