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收入总额为 266,287.7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66 家上市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
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 2011 年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金额约 2038 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 1 次;2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春梅,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思怡,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春梅、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思怡、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