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
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设董事长 1 人。
1、非独立董事:李军先生(董事长)、张春先生、赵之光先生、巴音及合先生、张国宏先生、李云龙先生;
2、独立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委员会 李军 李军、张春、赵之光
审计委员会 李后群 李后群、李军、于严淏
提名委员会 于严淏 于严淏、李军、李后群
薪酬与考核委员 李后群 李后群、李军、余国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设主席 1 人。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丁雪莲女士(监事会主席)、高春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焦江华先生。
上述监事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张春先生;
2、副总经理:赵之光先生、巴音及合先生;
3、财务总监:谢志坚先生;
4、董事会秘书:张国宏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附件:
(一)总经理简历
张春先生,197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汇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背光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宝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春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20.99万股(其中,通过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 41.5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张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除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副总经理简历
赵之光先生,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安徽省科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安徽雪龙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副总,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监事,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之光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1.00 万股(其中,通过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 35.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33%。赵之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巴音及合先生,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曾任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粮食局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触摸屏事业部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触摸屏事业部经理、生产总监、背光源事业部副总;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巴音及合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2.87 万股(其中,通过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 12.47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2%。巴音及合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军先生的配偶为表兄妹关系;与监事会主席丁雪莲女士为表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巴音及合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财务总监简历
谢志坚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曾任江西省乌石山铁矿主办会计,金达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长宏聚富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融渥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惠州宝美电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惠州市宝明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志坚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48.44万股(其中,通过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22.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谢志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张国宏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曾任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良种棉加工厂会计、财务科长、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深圳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国宏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8.44 万股(其中,通过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 22.44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6%。张国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