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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3

宇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以
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条件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金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发行人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 = 募集资金总额 ÷ 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
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得超过 47,602,800 股。若公司股票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6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338,357.00          27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68,357.00          3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同时,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7 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8 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
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议案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并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4 号)。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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