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芯瑞达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 3,54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9,397,4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3,492,028.3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905,371.6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5,42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90,485,371.69元。上述资金已经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
1302011129100108028 3,732,081.25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8112301011300609231 1,776,526.2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0871575 23,338,936.94
合计 28,847,544.4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1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 26,801.83
2 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5,045.5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549.56
4 补充运营资金 1,193.56
合计 42,590.54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3.2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33.24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 号)。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8 月 31 日延迟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将募投项目“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0 年 11
月 30 日延迟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建成产线数量与投资总额不变,利用现有车间方式可以快速增加产能,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与效果。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和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拟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下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根据公司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签订的项目用地协议,该地块面积约 18 亩,最终供地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目前,用地相关程序正在办理中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 项目支出明细 拟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未投入金额
目名称
土建装修 4,782.00 0.00 4,782.00
设备投资 16,356.60 7,148.51 9,208.09
1 新型显示光电
其他配套 5,663.23 0.00 5,663.23
合计 26,801.83 7,148.51 19,653.32
土建装修 1,961.50 0.00 1,961.50
LED 照明器件扩 设备投资 2,615.00 22.76 2,592.24
2 建项目
其他配套 469.09 0.00 469.09
合计 5,045.59 22.76 5,022.83
土建装修 3,205.00 0.00 3,205.00
研发中心建设项 设备投资 3,052.00 597.87 2,454.13
3 目 其他配套
3,292.56 0.00 3,292.56
合计 9,549.56 597.87 8,951.69
4 补充运营资金 1,193.56 1,193.56 0.00
合计 42,590.54 8,962.70 33,627.84
原“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车间”变更为“新建车间和利用现有车间”实施。本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为新建车间部分的变更,利用现有车间部分已经投产。因实施方式变更,致使项目评价基础与口径等与原有数据产生差异,收益评价不合适。公司拟待全部项目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进行收益评价,以保证评价指标与口径的一致性。
原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1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 芯瑞达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
项目 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
2 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芯瑞达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
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芯瑞达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
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
拟变更后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1 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 连达光电 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
项目 洪甸路交口东南角
2 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 连达光电 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
洪甸路交口东南角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连达光电 安徽省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
洪甸路交口东南角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 34,884.75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84.75 万元,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32,000.00 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