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公司拟将“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新建部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芯瑞达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变更为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响洪甸路交口东南角地块。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延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延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有关条款变更等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