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1-04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延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LED 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1 年 11 月 30
日延迟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