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212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02.15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22%。
2、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354,900 股减少为 133,333,400 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期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张贴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拟激励对象情况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 月 9 日,截至 2023 年 1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in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提交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向21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02.15 万股,授予价格为18.16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
(六)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3 年 3 月 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02.1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系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2.15 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302.15 万股,一共涉及 212 名
激励对象。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节“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8.16-0.49=17.67 元/股。根据
《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即本次回购价格为 17.6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股份数量为 302.15 万股,回购价格 17.67 元/股加上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 53,389,905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验资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国际验字第 2400393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止,公司已支付股权激励对象共计 212 人的
限制性股票款合计人民币 54,075,792.49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33,40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33,333,400.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36,354,900 股变更为 133,333,40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增减(+、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 64,521,500 47.32% -3,021,500 61,500,000 46.12%
份
无限售条件的股 71,833,400 52.68% / 71,833,400 53.88%
份
总计 136,354,900 100.00% -3,021,500 133,333,4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数据。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