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宁股份”、“公司”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47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27.4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截至2020年3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B采矿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3.67倍,“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暂无行业市盈率数据。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9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B采矿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3月17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3月31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2020年3月17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0年4月7日,原定于2020年3月18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0年4月8日,并推迟刊登《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 年 3 月 10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摘要》
(周二) 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华西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2020 年 3 月 11 日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中午 12:00 前)
(周三) 网下投资者向华西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截止日(中午 12:00 截止)
2020 年 3 月 12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15:00)
(周四)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20 年 3 月 13 日 关联关系核查
(周五)
2020 年 3 月 16 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周一)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 年 3 月 17 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周二)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 年 3 月 24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周二)
2020 年 3 月 31 日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周二)
T-2 日
2020 年 4 月 3 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周五)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
2020 年 4 月 7 日 网上路演
(周二)
T 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2020 年 4 月 8 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周三)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0 年 4 月 9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周四)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 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0 年 4 月 10 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周五)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T+3 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华西证券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周一)
T+4日
2020 年 4 月 14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周二)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B采矿业”门类中的“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截至2020年3月1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B采矿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13.67倍,“B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暂无行业市盈率数据。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9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7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B采矿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060万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27.47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11,52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89.2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5,238.95万元。
重要提示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4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安宁股份”,申购代码为“00297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6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84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1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0%。
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4月7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0年4月3日(T-2日)刊登的《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3月12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26%),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4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21.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5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4月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4月8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27.47元/股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7.47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其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