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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玛工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5

瑞玛工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玛工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瑞玛工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玛工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权股票期权并办理授权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适时发布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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