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1-036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延期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
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额
金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945.42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2,887.11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 8,574.00 2,273.71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2,756.22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28.03
合计 45,449.00 13,890.48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13,890.48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1,558.52 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募投建设的“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工期有所延缓。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
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从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事项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科安达本次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安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