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 10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单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授权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当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时,控股子公司的其
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100,000 万元(含等值其他币种)。公司系为扩大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在银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发展迅速,其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可以弥补公司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且该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