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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锐明技术: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具 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价值在线”)就《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公司已在内部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4 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意见。此外,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次激励 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以 2021 年 3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2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 302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272 万份,限
 制性股票 30 万股。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2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2 万
 份股票期权。

    (六)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和暂缓授予事项出具同意的 独立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暂缓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 110.3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金杜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价值在线就本次激励计划注销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
 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 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 公司注销。

    截至本公告日,28 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3 万份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
 对象担任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的 职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吴祥礼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自愿放弃已获授的股 票期权。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 万份股票期权。6 名获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因职务调动,未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上述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7 万份股票期权将由
 公司注销。

    3、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各
 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 2021 年度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 69.3 万份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的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10.3 万份,本次注销完
成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233 人调整为 198 人。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前期已累计确认的该等注销股份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 回,同时后续不会确认该等注销股份相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管理团队将 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10.3 万份。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价值在线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程序,并根据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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