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嘉通投資有限公司、刘文涛先生及蒋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股东嘉通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刘文涛先生及蒋明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23%,上述股东计划在2021年1月20日-2021年7月1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549,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3%。
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通知函》,截止2021年4月19日,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经过半。合计减持数量为39,4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7月18日,公司收到股东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告知函》,截止2021年7月18日,上述减持时间结束,合计减持数量246,800股,占最新股本173,100,000股的0.1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区
(元/股) (股) 例(%) 间(元/股)
嘉通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大宗交易 / / / / /
蒋明军 集中竞价交易 1.20-6.11 52.52 95,400 0.06 47-61
大宗交易 / / / / /
刘文涛 集中竞价交易 6.9-6.10 45.73 151,400 0.09 45-48
大宗交易 / / / / /
集中竞价交易 1.20-6.11 48.36 246,800 0.15 45-61
合计 大宗交易 / / / / /
注:(1)合计比例差异系取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本由172,800,000股增加至
173,100,000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400,000 16.98 29,400,000 16.98
嘉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400,000 16.98 29,400,000 16.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4,050,000 2.34 3,954,600 2.28
蒋明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2,500 0.58 917,100 0.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037,500 1.75 3,037,500 1.75
合计持有股份 3,240,000 1.87 3,088,600 1.78
刘文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0,000 0.47 658,600 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30,000 1.40 2,430,000 1.40
合计持有股份 36,690,000 21.20 36,443,200 21.0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222,500 18.04 30,975,700 17.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67,500 3.16 5,467,500 3.16
注:(1)合计比例差异系取两位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本由172,800,000股增加至
173,100,000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嘉通、蒋明军先生和刘文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