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1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0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20,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8,190,736.66 元,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元。
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70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1、募集资金净额 752,609,263.34
减:2019 年已使用募集资金 2,943,396.23
加:2019 年利息收入 107,125.67
加:尚未置换及未支付的发行费 19,134,132.89
2、2019 年募集资金余额 768,907,125.67
减:2020 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 23,611,018.10
减: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项目 91,255,184.05
减:2020 年上半年已支付的发行费 19,028,425.30
加:2020 年上半年利息收入、理财收入减去手续费 7,677,808.45
3、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642,690,306.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755904849810602 383,658,599.8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755947913910801 7,878,915.92
755949899210601 9,789,001.43
20000014879900031895433 100,169,241.61
北京银行深圳中心区 20000043460900033927536 1,603,547.00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支行 20000043420000033863772 5,009,573.41
20000043423700033869155 3,156,477.25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 73060122000208818 105,476,501.40
行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73060122000225024 1,880,255.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41973087975 24,068,193.16 活期(年定期)等方式
司深圳沙河支行
合 计 642,690,306.67
三、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0 年 1-6 月)》。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 B53 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 166 号火炬大厦2 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D 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 上半年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 9,125.52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 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 9,776.25 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
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截至2020 年3 月30 日 置换金额
投资总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1. 商用车综合
监控信息化产品 43,237.00 43,237.00 2,418.60 2,418.60
产业化项目
2.研发中心基础 15,152.00 15,152.00 3,682.94 3,682.94
研究部建设项目
3. 营销与服务 13,765.00 13,765.00 3,023.98 3,023.98
网络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