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4-072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6人,拟解除限售数量为3.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2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2、2022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9 月 9 日,公
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首次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4 万份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 37.75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25.17 元/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37.75 元/份调整为 36.95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5.17 元/
股调整为 24.37 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权益的预留授予日及其授予价格,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48.54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8.30 万份股票期权,以 32.3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7、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本次 2.70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0、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28 人,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 28.68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7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4.80万股。
11、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小熊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次 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12、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6.95 元/份调整为 35.75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8.54 元/份调整为 47.3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4.37 元/股调整为 23.17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32.36 元/股调整为 31.16 元/股。
13、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决议以及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的
说明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序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的
说明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 4,711,887,394.90 元,同比公
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