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1-059)。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月 13 日交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 28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JIAJITAO 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19,073,9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5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05,164,4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3,909,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46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9,073,9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JIA JITAO(贾继涛)先生、边瑞群女士、林雪峰先生、LIU HUI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 JIAJITAO(贾继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JIAJITAO(贾继涛)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边瑞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边瑞群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林雪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林雪峰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 LIU HUI 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LIU HUI 女士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宋华先生、张肃先生、张晓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宋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宋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张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张肃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张晓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张晓冬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耿素芳女士、黄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那松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耿素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耿素芳女士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黄昶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5,164,4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18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黄昶先生当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建胜、周书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的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