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19-040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3,710,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股东。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4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郑世锋、李兴华
咨询电话:028-86748930
传真号码:028-80741011
六、备查文件
1、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