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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43 深市 宇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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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晶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7

宇晶股份: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25GW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中有关切片年产能、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条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为保障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与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公司”或“乙
方”)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 25GW 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投资协议书》,拟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辖区内竞拍土地约 300 亩,由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拟作为公司投资建设 25GW 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的运营主体,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该项目总投资 2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6.8 亿元,其

中:设备投资约 12 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 1.8 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 3 亿
元。

  (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并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1320900MB0424743P

  住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 66 号

  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法定代表人:周翔

  (二)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投资”或“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1323961172D

  住所:江阴市利港街道西利路 8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正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2 月 10 日

  经营范围:节能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能源综合回收节能系统及其零部件、海水淡化节能设备、空调、热泵、空气冷却设备的研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工业余热利用;节能系统工程的诊断、设计、改造、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缪双大先生。
    (三)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新材”或“丁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900MA1TCH3E02

    住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进华

    注册资本:518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研发、批发、零售;金刚石钻探工具研发、制造、批发、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自然人王伟平持股比例为 68%;自然人程鲸持股比例为 32%。实际
控制人为王伟平先生。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公司目前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述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对外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5GW 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

  (二)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竞拍土地约300 亩,投资建设 25GW 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年产能 25GW。

  (三)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四) 项目实施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


  (五)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6.8 亿
元,其中:设备投资约 12 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 1.8 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 3 亿。

  四、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各方

    甲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乙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永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经四方友好协商,同意乙丙丁三方联合在甲方所在地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 3.6 亿元,其中乙方占股 70%,丙方占股 20%,丁方占股 10%(下称盐城项目公
司)。投资建设 25GW 光伏大尺寸硅片项目,主要进行光伏大尺寸硅片产品的切片加工生产和销售,年产能 25GW,该项目在甲方所在地登记注册、申报纳税。

    1、 项目投资情况:该项目总投资 25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6.8 亿元,
其中:设备投资约 12 亿元、附属设施配套约 1.8 亿元、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约 3
亿元。

    2、 项目选址:盐城项目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在甲方
辖区内竞拍土地约 300 亩,项目四址初定于:漓江路以北,湘江路以南,希望大道以西地块(选址位置以规划部门正式的批准文件为准,实际用地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面积为准)。项目用地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 年版)》(苏自然资发〔2019〕33 号)定额标准。

    3、 设计要求:该项目用地一次规划,可分期实施建设,其中行政办公及生
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用房用地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15%。建筑总面积约 13.2 万平
方米,其中厂房建设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 1.2(有关指标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4、 建设计划:该项目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的交付土地
之日起,2 个月内完成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审批、图纸设计、施工招标等),3个月内开工建设,6.5 个月内厂房竣工并验收合格,8 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上述进度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期限可相应推延。

    5、 登记注册期限:乙丙丁三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联合办结盐城
项目公司相关登记注册手续,甲方在乙丙丁三方办理盐城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的过程中应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土地出让事项

  1、甲方承诺该项目用地实行净地出让,并达到项目建设的配套标准。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约 300 亩,甲方根据乙丙丁三方投资需求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情况,一次性供地。

  2、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甲方所在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 40 万元/亩,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最终出让地价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3、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土地使用年限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

  (四)甲、乙、丙、丁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明确专人,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协助盐城项目公司办理立项环评、安评、能评、稳评、登记注册、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勘探测绘、规划设计、竞拍土地、建设、质安监、施工许可、消防、特种设备等相关手续。

  (2)在盐城项目公司取得该项目用地后,甲方负责协调该项目所在地国土、自然资源及规划等部门,为项目公司提供全面便捷服务。


  (3)甲方负责协调将水、电、气等生产要素接至该项目用地红线外,确保该项目在交地时达到施工条件。

  (4)在盐城项目公司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甲方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负责协助该项目公司办理厂房的竣工验收手续,在通过竣工验收后 2 个月内换办不动产权证。

  (5)甲方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帮助该项目公司招用各类人才和技术工人,免收人事劳动代理费等费用。

  (6)乙丙丁三方派驻该盐城项目公司人员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园入学的,甲方负责与项目所在地教育部门协调入园入学指标。
  (7)甲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并协助盐城项目公司申报各类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争取上级部门各类政策性扶持和奖励资金。

  (8)甲方为盐城项目公司提供海关、国检、政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方面的优质服务,协助盐城项目公司投资项目在甲方所在地顺利开展相关业务。

  2、乙丙丁三方及盐城项目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乙丙丁三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甲方所在地的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

  (2)乙丙丁三方根据办理相关手续的需要及时提供文件资料,并支付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

  (3)乙丙丁三方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结盐城项目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4)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确保该项目的厂区(含绿化)、 厂房、仓储用房、办公场所等主体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的要求。

  (5)盐城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配套。


  (6)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确保该项目按照安全、环保、 消防等“三同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达标排放”制度,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7)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项目建设应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依法办理工程报建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达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维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法律、法规。施工建设期间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接受建设、规划、城管、质监、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的现场监督、服务。

  (8)该项目如涉及与相邻企业共用围墙,甲方可协调盐城项目公司与相邻单位共同分摊共用围墙的建造费用。

  (9)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积极配合甲方所在地的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及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10)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自注册成立之日起,在甲方所在地经营期限不少于 10 年,并实现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审批、建设工期、年税收等目标。

  (11)乙丙丁三方承诺盐城项目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经营期间,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

  (12)在甲方政策优惠期内,如丙方在盐城项目公司所占股份不减少、盐城项目公司股东不新增的情况下,乙丙丁三方的股权结构、出资额可自主变更;否则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该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不按协议约定协助乙丙丁三方办理相关手续、违规收取乙丙丁三方相关费用等行为,导致乙丙丁三方产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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