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8]16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2,500 万股 A 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44,0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907.31 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17.69 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290.1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27.56 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益阳 1912023029200052879 6,292.09 9.81
资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368150100100260033 0
限公司长沙分行 2,404.15
交通银行股份有 439899991010003083517 13,761.91
限公司益阳分行 1,590.67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益阳 43050167620500000366 21,063.69 400.07
资阳支行
合计 41,117.69 4,404.7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和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意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实施地址由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变更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路以东、资阳路以北,同时对该募投项目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由新建21,160㎡的生产厂房变更为直接购置两栋生产厂房(共计28,952.4㎡)和1栋倒班宿舍(计7,375.8㎡)。
2、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更好的实施“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宇晶”),同时,将项
目实施地址由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341号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
3、“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考虑设备选型升级等原因,不能如期达到使用状态,经过谨慎的研究,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4、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为更好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方式做如下变更和调整:
(1)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长沙宇晶,变更为由公司与长沙宇晶两个实施主体共同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司变更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变更至长沙市高新区雷高路与长延路交叉口西南角位置的联动 U 谷-长沙高新国际企业港第一期一区 3#C102 号楼 1-4 层和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 01 号。
(3)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对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原计划投资 1,745 万元,用于建设 8,000m2的研发中心大楼。现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变更为由长沙宇晶直接购置一栋建筑面积为 1,734.2m2 的办公楼和公司已新建的两层6,034.68m2的办公楼来共同实施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5、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
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2020 年 7 月 31 日前不能如期
达到使用状态。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具体情况如下: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受疫情影响及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2)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受疫情影响,项目施工进度较慢,同时公司购买的一栋厂房中,原租赁方尚未搬离,当时预计 2020 年下半年该租赁方搬离,之后公司方能改造厂房并投入使用。
(3)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办公大楼施工进度较慢,尚未完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6、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三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原因如下: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由于实施方式的变更,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2)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公司购买的一栋厂房中,原租赁方
于 2020 年 12 月搬离,之后公司对该厂房进行改造,因受疫情影响及 2021 年上半
年雨水较多造成施工期延误,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3)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受疫情及 2021 年上半年雨水较多的影响,该项目实
施进度晚于预期。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 差异 差异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金额 原因
总额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4,140.05 2,152.04 注 1
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 差异 差异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金额 原因
总额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 13,975.00 13,761.91 12,876.70 885.21
光机扩产项目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19,585.35 188.21
总计 40,444.24 39,827.56 36,602.10 3,225.46
注 1: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3,225.46 万元,主要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目前尚有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1,848.00 万元。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通过预算及成本控制措施,加强建设过程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的建造和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疫情持续影响之下,新建厂房和进口设备耗时长并且存在不确定风险,为响应客户订单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同时推进精益生产,充分利用已有场地和设施,提升制造效率,减少新建厂房和设备进口,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
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3,856.55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110088
号专项鉴证报告。
(五)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2021 年 4 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