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2 证券简称:新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星期四)13: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277号保利中心11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须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 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有效持股凭 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相关事项:
1、登记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 号保利中心 11 楼)
3、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277 号保
利中心 11 楼 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7
传 真:0571-87243169
联系邮箱:xnzqtzb@xnchem.com
联系人:姚钢、黄文佳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2”,投票简称为“新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新农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2.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3.00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
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相应地方打“√”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