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4-03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职工董事的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董事余红印先生因
工作调动原因,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的离任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余红印先生的离任自离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余红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五届二次
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李世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补选职工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公司五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6 日
附件:
李世伟先生简历:
李世伟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长沙理
工大学交通工程(路桥)专业。曾任职伊犁公路总段政工科科长,伊犁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伊犁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博伊片区筹备组组长,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博伊分公司总经理,新疆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巡察办主任。现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