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1-02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原副董事长达到退休年龄已离任,公司不再设立副董事长一职,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现行) (本次修订)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第七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名董事主持。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
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公司董 长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生和罢免。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
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其他条款不发生变化,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