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61 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00.00 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2021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76 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2021年 5 月 25 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2021年 6 月 23 日,公司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666 号)核准,公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
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成功发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
已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募集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及偿债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5,000.00 元,为募集资金留存
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
说明书》《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00.00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至附表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
金均包含公司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
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表 1: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附表 3: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附表 4:2021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附表 1: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 目 达 到 预 本 年 度 是 否 达 项 目 可 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 度 (%)(3) = 定 可 使 用 状 实 现 的 到 预 计 性 是 否 发
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 重 大 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