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城证券,证券代码:002939)于2018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改、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中所列示的公司风险因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提示。
公司再次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收入利润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而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表现、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和境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导致业绩可能在短期内有一定波动。这将给本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自营业务、信用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的经营和收益带来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放大本公司的业绩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的波动,对本公司收入、利润造成直接影响。例如在股指上涨期间,会带来二级市场成交量的提高,从而带动公司经纪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增长。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提高,使公司自营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相应增长。而在股指下跌期间,市场成交量的萎缩导致公司经纪等业务收入的下降和自营业务投资收益的减少。
在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的影响下,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1,218.47万元、348,355.87万元、295,105.24万元和137,531.6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827.60万元、97,329.26万元、88,983.49万元和31,233.93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028.58万元、101,370.04万元、85,220.56万元和30,056.99万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公司2018年1-6月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与国内证券公司和国外证券公司竞争的风险
截至2017年末,我国共有131家证券公司。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证券行业业务同质化严重,对传统经纪业务或通道业务依赖性较强。目前国内大型券商分布地域相似,业务品种和目标客户群也比较类似,行业整体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券商都面临着诸如客户流失、市场占有份额下降等风险的挑战。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实力;或通过特定地域优势或特定业务优势建立差异化特征,形成了比较竞争优势。
此外,随着我国国内金融服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券商对我国证券市场参与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也会逐渐扩大,而在公司治理结构、品牌声誉、资本金与创新能力等方面,中资券商与外资券商尚存在一定差距,外资券商在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方面也有着更丰富的经验。
因此,证券行业未来的竞争将更加激烈,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已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不能拓展盈利渠道,构建核心竞争优势,探索出差异化的发展道路,未来将可能面临客户流失、业务规模萎缩、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2、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的风险
随着监管层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在证券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的逐渐放开,上述机构通过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开拓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领域不断渗透,也将与公司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相比传统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资本实力、资产规模、品牌影响等诸多方面比证券公司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凭借其灵活的运作机制、广泛的业务范围,也将对证券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挑战。
此外,在证券行业加快业务产品创新和经营模式转型的背景下,互联网在提高证券市场效率,减少交易成本的同时,通过对证券销售、证券交易、融资渠道等方面的渗透,以及其海量客户基础和互联网服务优势介入金融领域,逐渐打破
(三)证券行业创新风险
自2012年召开首届券商创新大会以来,监管层在券商创新大会上已明确提出了提高证券公司理财类产品创新能力、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放宽业务范围和投资方式限制、扩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支持跨境业务发展等十一大类证券公司创新发展举措。针对这些创新举措,公司有序开展了互联网金融、股票收益互换、基金服务等创新业务。
但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创新业务面临盈利状况不确定,业务的开展受公司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监控措施、人才培养、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水平影响等风险。由于创新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且不具备行业惯例可供参考,若公司未来在开展创新业务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上述风险,将可能导致创新业务失败或产生损失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营及业务风险
本公司主要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目前,本公司经营及业务风险主要包括经纪业务风险、自营业务风险、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证券信用业务风险等。
1、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是公司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经纪业务收入与二级市场交易量和市场佣金水平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分部口径)分别为315,060.69万元、180,536.92万元、172,042.19万元和79,66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86%、51.83%、58.30%和57.93%,2016年和2017年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2.70%和-4.70%。受2015年下半年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波动的持续影响,2016年以来我国证券二级市场整体活跃度较2015年出现下降,导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相较2015年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经纪业务的收入波动主要由股票基金交易规模变动及佣金率变动组成。其中,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额分别为45,765.46亿元、25,115.49亿元、21,115.71亿元和9,670.59亿元,2016年、2017年同比变动分别为-45.12%、
行业平均佣金率分别为0.0497%、0.0379%、0.0336%和0.0316%,公司佣金率趋势与行业保持一致。
若未来市场景气程度下降,同时公司不能阻止佣金费率的进一步下降,则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自营业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权益工具投资)合计占自有资产(总资产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后)的比例为43.09%、45.10%、49.72%和60.59%。公司证券投资及交易业务收入(分部口径)分别为122,306.87万元、52,526.50万元、37,392.02万元和29,975.3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0%、15.08%、12.67%和21.80%。本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由债券、股票、基金等组成,易受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行情走弱,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将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如国内经济环境出现极端不利情况,公司或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认购的债券因债券发行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其他原因而出现集中违约时,公司需计提大额的减值准备及确认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是主要组成部分,以账面价值计算,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类金融产品合计占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62%、60.15%、70.81%和65.58%。
3、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部口径)分别为24,317.86万元、30,281.40万元、22,379.80万元和10,599.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5%、8.69%、7.58%和7.71%。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受受托管理资金规模、管理费率、管理业绩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平均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1,529.51亿元、2,407.28亿元、2,771.69亿元和2,528.38
约等原因导致投资收益不理想,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度和忠诚度,从而影响公司后续资产管理产品的设立和推广,也影响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收益。委托人可能基于自身预期而向公司主张收益,而使公司面临仲裁及诉讼风险。此外,随着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开展资产管理或类似业务,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还面临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市场竞争。
2017年以来,证券、基金行业“降杠杆、去通道”的监管政策一直贯穿始终,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推动了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向主动管理型产品转型,更加注重风险防控能力的建设。新形势下,有投资能力、有客户影响能力的机构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券商综合的投资能力、丰富的资产配置能力以及投资风险管理能力是其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若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不能保持卓越的管理能力和竞争力,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会面临无法增长甚至下降的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投资银行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近年来公司增长最快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部口径)分别为86,139.50万元、106,637.90万元、50,013.37万元和27,136.7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19%、30.61%、16.95%和19.73%。
投资银行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保荐风险和承销风险。保荐风险是指公司在保荐其他企业IPO上市、再融资等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项目组成员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够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等原因,导致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赔偿投资者损失等情形,从而使得本公司承受财务损失、声誉受损乃至法律风险,甚至存在被暂停乃至取消保荐业务资格的风险。
承销风险是指公司在承销证券的过程中,因承销方案的不合理或对市场判断出现失误,使得发行人未能如期足额发行证券或者因此导致公司需承担包销义务,从而为公司带来市场声誉或财务损失的风险。
债发行规模受限,导致当年公司的债券承销业务规模同比下降49.78%,对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