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月 8 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月 8 日(星期三)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路 669 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忠良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人,代表股份 174,707,1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20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174,519,69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数1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87,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
(二)董监高、律师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46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忠良、浙江哲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和之
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9、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18,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5738%;反
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426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18,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1%;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2.5738%;反
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426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1486%;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85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73,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33,5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