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8,898,636.2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2,429,256.02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后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5,326,374.67 元。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的预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7,853,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9,570,6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自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保护,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