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该注册证的取得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2 年 3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合计减持了持有的公司股份 134,807 股,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股) 2,656,420
交易期间 2022 年 3 月 11 日
减持方式 集中竞价
成交价格(元/股) 95.23
成交数量(股) 73,718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
成交价格(元/股) 80.51
成交数量(股) 61,089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0
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内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2 年 3 月 11 日,据国家卫健委消息,经研究,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决定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并组织制定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试行)》。方案中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接诊有呼吸道、发热等症状且出现症状 5 天以内的人员时,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机构,应当首选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进行抗原检测。该方案中所述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获批,并持续为公司带来销售收入;公司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已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册申请,该注册证的取得时间尚存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3、2022 年 1 月以来,国内多地新冠疫情反复出现感染病例,新增病例持续
增加,各地为防控疫情进行大规模新冠核酸检测筛查带来新冠核酸检测试剂和服务需求的增加,预计将带来公司新冠核酸检测试剂订单及相关收入大幅增长。
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未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相关新冠检测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预计无法持续。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特别关注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披露文件中披露的风险因素,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4、现阶段公司处于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0 万元—15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7.23%—219.88%。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公司 2021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1 年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