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9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1 月修订)》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内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22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
合组下发《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8 号),提出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明确新冠抗原应用于三类人群: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大型企业、工地、大学等)、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取得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
盒(胶体金法)注册证,并已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披露《关于公司新型冠状病毒
抗原检测试剂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上述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受新冠疫情变化、防控政策及检测需求等多因素影响,公司尚无法预测该产品的销售对未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决策。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