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
034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1 号
——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 年修订)》,文件规定: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二)报告期内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导致净资产有较大变化的,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较之于期初净资产的增长率;(三)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 1 元,上市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充分披露高送转的主要考虑及其合理性,且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 0.5元。(仅适用于依据年度财务报表进行高送转)。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公
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005,14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38,010,294.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不送红股。
现更正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005,14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红利 138,010,294.00 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
存在不确定性。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