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8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公司股东上海祺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祺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6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上海祺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 (股) 比例(%)
2019/10/28
上海祺嘉 集中竞价 至 36.43-36.88 400,000 0.60%
2019/10/29
合计 400,000 0.6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上海 合计持有股份 5,175,891 7.77% 4,775,891 7.17%
祺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75,891 7.77% 4,775,891 7.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祺嘉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上海祺嘉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上海祺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上海祺嘉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上海祺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