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王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8),持有公司股份 2,656,42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53%)的股东新余晨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晨亨”)和持有公司股份 1,663,067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9%)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56,42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82%)。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
生的通知,获悉新余晨亨和王锐先生完成了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均
股东名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份来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称 (股) 股本的比 源
股) 例(%)
2021年 12 月 首次公
20 日 72.70 61,500 0.06
王锐 集中竞价 开发行
2022 年 1 月 91.54 133,500 0.13 前已发
10 日 行股份
2022年5月6 及股权
日 128.89 105,000 0.10 激励被
授予股
小计 300,000 0.29 份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0 日 92.31 177,000 0.17
大宗交易 2022 年 1 月
10 日 77.21 40,000 0.04
2022 年 1 月
11 日 94.87 141,100 0.13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2 日 93.62 170,180 0.16
2022 年 1 月 首次公
13 日 101.95 178,000 0.17
新余晨 开发行
亨 2022年2月7 前已发
日 69.75 186,300 0.18 行股份
2022年2月8
日 70.20 1,575,248 1.50
大宗交易
2022年2月9
日 70.96 53,785 0.05
2022 年 3 月
11 日 80.51 61,089 0.06
集中竞价 2022 年 3 月
11 日 95.23 73,718 0.07
小计 2,656,420 2.53
合计 2,956,420 2.8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28,340,568 27.02 28,340,568 27.02
股份
其中:无
陈莉莉 限售条件 7,085,142 6.76 7,085,142 6.76
股份
有限售条 21,255,426 20.27 21,255,426 20.27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6,178,058 15.43 16,178,058 15.43
股份
其中:无
王颖 限售条件 4,044,515 3.86 4,044,515 3.86
股份
有限售条 12,133,543 11.57 12,133,543 11.57
件股份
合计持有 2,656,420 2.53 0 0
股份
新余晨 其中:无
亨 限售条件 2,656,420 2.53 0 0
股份
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合计持有 1,663,067 1.59 1,363,067 1.30
股份
其中:无
王锐 限售条件 415,766 0.40 161,892 0.15
股份
有限售条 1,247,301 1.19 1,201,175 1.15
件股份
合计持有 48,838,113 46.57 45,881,693 43.75
股份
合计 其中:无
限售条件 14,201,843 13.54 11,291,549 10.77
股份
有限售条 34,636,270 33.03 34,590,144 32.98
件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上述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减持数量。
2、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或公告中所作出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新余晨亨和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锐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