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1-06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21 年 10 月28 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
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0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0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1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公司申请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亿元(含 500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单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或履行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或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或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专业投资者定向发行。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就每次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进行决策并开展发行工作。
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公开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收益权转让及收益凭证等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融资品种。
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 15年(含 15年),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有)根据市场情况依照债务融资工具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6、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7、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流通、挂牌转让相关事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8、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要求(如适用)采取如下措施:
(1)暂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公司申请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其他授权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董事会同意在股东大会授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及调整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函或协议(如需)、支持函(如需)、债券契约(如需)、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等)。
(3)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和偿债保证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境内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10、决议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本决议生效后,前期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议案自动终止,在其授权项下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已通过审批待发行的额度及已发行尚未偿还的额度计入本次授权的额度范围内。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在北京、南京各新设 1家财富管理业务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南京各新设 1 家财富管理业务分公司。
五、关于在湖南省长沙市新设 1家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新设 1 家证券营业部。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