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凯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7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情况,
圆满完成了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18年
度经营计划。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郭东辉先生、肖虹女士和曾辉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719.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20%;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8,386.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0.86%;2017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2.5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37%;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257,075.42万元,比2016年末增长了8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166,832.07万元,比2016年末增长了98.81%。上述财务指标已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为962,073,790.05元,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96,207,379.01元,加上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7,049,707.22元,扣减2017
年度内分配的普通股股利 297,000,0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母公
司可供分配的利润955,916,118.2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94,917,425.08元。
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且利润与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45,5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元(含税),本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人民币36,412.8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
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交易等其他重要事项方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有效期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
求;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
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林松华、杨明、林先锋、王战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齐树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8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曾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曾辉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曾辉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齐树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齐树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进行如下修订,其他条款不变: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