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号
楼 803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董事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上半年,公司合并
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5,683,927.2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57,468,912.13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2,252,858,026.42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1,790,583,955.32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 年上半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90,583,955.32 元。
综合考虑 2024 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到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诉求,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4 年中期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已于2024 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鉴于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