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陈东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董事许绍壁,公司董事、高管彭小青、林典希及公司高管陈东
松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原董事、高管林典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林典希
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0 4.2576% 5,200,000 4.2576%
许绍壁 其中:无限售条 1,300,000 1.0644% - -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3,900,000 3.1932% 5,200,000 4.2576%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27,500 1.0050% 1,227,500 1.0050%
彭小青 其中:无限售条 306,875 0.2513% 306,875 0.2513%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920,625 0.7538% 920,625 0.7538%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1,213,500 0.9936% 1,063,500 0.8708%
林典希 其中:无限售条 150,375 0.1231% - -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1,063,125 0.8704% 1,063,500 0.8708%
件流通股
合计持有股份 989,500 0.8102% 989,500 0.8102%
陈东松 其中:无限售条 20,875 0.0171% 20,875 0.0171%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968,625 0.7931% 968,625 0.7931%
件流通股
注:1、上述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许绍壁、林典希本次减持后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其股份按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六个月。
二、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