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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公告日期:2021-12-14

奥士康: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2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士康”)《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 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 1,303.1323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1,303.1323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8.2075%。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3、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75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价格为 74.44元/份。

  5、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期权行权期间,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6、本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完毕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7、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在未来 60 个月
内分 3 次行权。等待期为授予日到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 24 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授予股票期权第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25%

 一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股票期权第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35%

 二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股票期权第  自授予日起 7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84    40%

 三个行权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激励对象在同时达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前提下,可按本计划约定的比例进行行权。

  本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至 2022 年、2024 年和 2026 年,每个行权期考核一次,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之一。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1年至 2022年公司累计净利润较 2020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209%

 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1年至 2024年公司累计净利润较 2020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625%

 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至 2026年公司累计净利润较 2020 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 1089%

    注: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也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无偿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考核参照《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若个人绩效考核满足行权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申请行权;若个人绩效考核未满足行权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9、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0、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1、公司承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14、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3
目录 ......6
第一章 释义 ......8
第二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1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 11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1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和审核...... 11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情况......13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13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 13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15

  一、有效期...... 15

  二、授予日...... 15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可行权日 ...... 15

  四、本激励计划禁售期...... 16
第七章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认方法......17
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18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 18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 18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 20
第九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1
第十章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23

  一、会计处理原则 ...... 23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23
第十一章 附则......25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奥士康/本公司/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
股票期权      指  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计划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

董事会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在
行权          指  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
                    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交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结算公司

元            指  人民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章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制定本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公平、公正、公开;

  3、激励和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

  4、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一致,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持续的回报。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实施本计划及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公司董事会是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股权激励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进行监督。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独立董事将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之前对其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出股票期权与本计划安排存在差异,独立董事、监事会(当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时)应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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